各系(院):
根据《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2011-201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经已经开始,各系(院)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负责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系(院)认真组织做好班级评议
1、各班辅导员负责收集本班学生的《…调查表》、《…认定表》、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采集表》;
2、组织班级评议小组成员进行评议、提出困难认定建议名单(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25%);
3、建议名单按困难轻重程度排序,由重到轻依次录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类统计汇总表》并在班级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所在系(院)认定工作组审核。
二、各系(院)要严把审核关
各系(院)认定工作组认真审核各班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名单,严把审核关,审核通过后,在本系(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送学院审批,同时将审核通过名单录入到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贫困生库,录入系统贫困生库信息完整无缺后提交学校审核。
三、学校审核
院系报送纸质文档、电子档及系统数据三者信息要完全一致。录入系统信息不得有空项、前后信息对应,学生身份信息要与学生身份证信息一致。对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的错误信息、信息不全、信息不对应等视为无效信息予以删除,取消获助资格。
四、报送时间及材料
五、工作要求
1、各系(院)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关乎着党的政策关怀是否能真正惠及到需要帮助的学生身上,又关乎着大学生健康成长中所需要的公平、公正、勤俭、诚信等教育问题。这一工作开展的情况也体现出学生工作中的导向问题。各系要从组织学习,工作开展,过程监督等全过程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扎实做好。
2、严禁弄虚作假、拉关系、走后门、暗箱操作等现象发生,如有此类事情发生,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学生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