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级新生户口办理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0-16浏览次数:1175

各系(院)、2012级各班级:

为做好2012级新生的入户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新生户口迁移证由新生所在班级辅导员或班长于1025日前收齐,同时缴纳2张近期一寸证件照。

二、1025日—1031日各班将上述材料交学院保卫处。

三、111日—1120日,在辖区派出所完成新生入户工作。

特此通知

                                      

保 卫 处

O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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