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定于开学第二周周末(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行,补考申请工作于12月份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学期之前补考不合格的学生(含毕业班),可根据本学期开课课程,申请参加本次补考。
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需提交申请,直接参加补考。
二、申请课程
考生申请补考的课程必须是本学期开设的课程。本学期未开设的课程,不予安排补考。如有学院不再开设的课程可安排在本次补考。
三、申请日程安排
1、班级填写申请表 截止日期:12月7日
由学习委员或辅导员组织本班学生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必须经辅导员审核。
2、系部审核、汇总 截止日期:12月14日
辅导员将审核后的申请表(电子档和纸质)于7月1日前交系部汇总。
3、教科处汇总 截止日期:12月28日
各系部将审核过的补考申请汇总表于12月28日前集中交教科处考试中心。
2012-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