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训)室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1-09浏览次数:270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加强实验(训)室的假期安全管理工作,保证下学期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按照学院有关会议精神,现就放假前开展实验(训)室安全检查和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实验(训)室的卫生清洁、设备维护与保养工作。各系(院)要安排专人进行实验(训)室全面自检,对小型便携式贵重仪器、仪表、工具、贵重材料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做到及时入库封存。对精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应做好常规性维护、保养及防尘工作。

2.为确保实验(训)室的安全,防止仪器设备被盗等现象发生,各教学单位应全面、认真地检查实验(训)室的门窗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寒假期间暂停使用的实验(训)室,务必做到断水、断电、关窗、锁门,钥匙由专人保管,并确保室内报警器电源正常开启。全院范围内的所有实验(训)室将全部封门,请各教学单位自制封条,自行将实验(训)室封闭,保卫处和实验实训中心将组织各教学单位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各个实验(训)室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实验(训)室不得使用明火及电炉,不得在实验(训)室烹煮食物,停放单车,严禁在实验(训)室留宿,不得从事与实验(训)无关的任何事情。

5.各教学单位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安全包保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确保无事故发生。

6.为确保实验(训)室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实处,保卫处和实验实训中心将会同各教学单位于2013115下午15:00对各教学单位的实验(训)室安全保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安排的检查路线是:

1楼→教2楼→教3楼(实训楼)→机械车间→新建基地→信息中心

各教学单位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并积极配合保卫处和实验实训中心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大检查工作。

特此通知

 

 

保卫处   实验实训中心

O一三年一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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