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06浏览次数:593

各位考生: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定于914~1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所有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必须提前到系部学生管理部门办理身份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2、    体育课补考于911日下午(周三)400~500在室内体育馆进行。

3、    请考生看清考试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

4、    部分申请补考的课程,上学期未开设的,不予安排考试。

 

 

 

附:补考日程表

/UploadFiles/Article/2013/9/2013961586.xls 

 

 

 

教科处

20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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