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皖教人〔2009〕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皖教人〔2010〕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皖教秘人〔2014〕91号《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经学院专家委员会评审,现将2014年评审拟具备讲师、实验师任职资格人员公示如下:
讲师:胡北辰、金敦水、李静、石龙、王大灵、洪国志、吴珍、杨娜、雍楠、郑婷婷、周二鹏、朱慧、辛顺强(转评)、朱永(评转)
实验师:夏璐蓉
公示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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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 3172931
组织人事处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