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促进学院学风建设,树立学院青年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激励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与干劲,鼓励全院学生积极参与学院示范院校验收和个性化评估工作,学院团委、学生会面向全院学生开展“我与学院共发展,我为评估做贡献”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
“我与学院共发展,我为评估做贡献”
二、活动时间、地点
1、系(院)选拔赛:4月20日—4月23日(具体时间各系自定)
2、学院决赛时间:4月24日16:30
3、学院决赛地点:2002C
三、学院决赛要求
1、各系选送2名选手参加决赛;
2、请各系于2015年4月23日前将参赛选手及参赛篇目报送至院学生会。
联 系 人:赖鹏程
联系电话:13083011531
电子邮箱:1311889097@qq.com
四、奖励办法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优秀奖7名,现场颁发证书及奖品。
注:选手需提前半小时到场,无故缺席者取消比赛资格,现场统一抽签决定出场顺序;选手比赛所需的相关用品均自备,且要保证质量,
附件:
1、学院“我与学院共发展,我为评估做贡献”演讲比赛选手信息汇总表
2、学院“我与学院共发展,我为评估做贡献”演讲比赛评分标准
2015年4月20日
附件1:
学院“我与学院共发展,我为评估做贡献”演讲比赛
选手信息汇总表
(此材料交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纸质版)
推荐团组织:(盖章)
序号 | 作品名称 | 表演者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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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学院“我与学院共发展,我为评估做贡献”
演讲比赛评分标准
评分内容
1、演讲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富有时代感;
2、围绕主题5分钟脱稿演讲;
3、咬字、吐字清晰,表达正确,内容完整;
4、感情丰富,肢体语言及其他形式配合得当,整体表现力强;
5、服装得体,台风自然大方;
评分标准
1、普通话:标准、流畅,咬字准确清晰(2分);
2、语言处理:语速、断句等适宜得当(4分);
3、感情:丰富充沛,肢体语言等运用恰当,表演传神(2分);
4、其它配合形式:与背景音乐、舞蹈等结合完整(1分);
5、整体形象:服装得体,台风自然、大方(1分)。
评分办法
1、比赛由评委现场打分,前位选手得分于后一位选手比赛结束后公布;
2、前三位选手比赛结束后统一打分;
3、比赛得分采取十分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