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组:
为更好地推动我院工会工作,促进工会各项工作不断开展,推动工会民主建设、队伍建设和自身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工会会员的积极性,激励会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工会活动,为创建和谐校园做出更大贡献,依据年度工作计划,院工会决定开展评选表彰2014年度“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积极分子”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范围
学院工会会员都可以参加“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原则上工会委员、各工会组长不参加“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
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学院的民主管理,有一定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经常为工会工作谏言献策。
2、爱岗敬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无违纪行为;
3、维护团结,工作中顾全大局;
4、关心同志,助人为乐,得到教职工的信赖和好评;
5、热心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活动;
三、“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范围
学院工会委员、各工会组长都可以参加“优秀工会工作者”的评选。
四、“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条件
1、热爱工会事业,刻苦钻研业务,工作积极主动。
2、情系教职工,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积极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成为职工的知心人、代言人。
3、经常组织职工开展活动,有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工作能力强,发挥作用明显。
4、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团结同志,群众威信高,无违纪行为。
5、支持院工会工作,组织会员积极参加院工会的各项活动。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评选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会员认可,择优评选。
2.各工会组要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评选,并不得突破名额。
四、名额分配
1、“工会积极分子”
工会组 | 行政一 | 行政二 | 电子系 | 机电系 | 基础部 | 经管系 | 软件学院 | 实训思政 | 智能系 |
积极分子人数 | 4 | 4 | 4 | 4 | 4 | 4 | 5 | 2 | 3 |
2、“优秀工会工作者”
评选5名。
五、各工会组请于2015年5月15日前上报评选结果。
院工会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