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温馨提示

发布者:教务信息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3-10浏览次数:2100

2021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327日(星期六)进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完成考试,特别提醒广大考生:

1、考试当天考生需携带健康情况声明书和自我检测登记表入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⑴考生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体温测量,必须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见附件1)。考试当天考生需携带健康情况声明书和自我检测登记表入场,并接受现场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场,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就医并报告。

考生赴考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遵守考点学校防疫规定,配合考点学校完成健康检查和登记。非封闭式管理的考生,如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2、请各位考生在3179:00起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并保存。

3、考试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如身份证遗失请办理身份证遗失证明(下载地址:http:/jwc/2018/1008/c483a23111/page.htm),一式两份,一份交至实验楼905备案,一份携带考试作为身份证明。

4、考试结束后,如成绩合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www.ncre.cn申请付费证书直邮合格证书将直接邮寄到指定地址(同时证书将不再发放到考点)。

5NCRE为国家级考试,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对国家教育考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的界定及处罚作了明确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等三种情况,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考生进入考场,应自觉配合监考老师的金属探测仪等检查,主动上交除考试必需文具之外的个人物品,谨慎避免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最后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

联系电话:0552-3172898


附件1 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检测登记表.docx

 

教务处

20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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