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据蚌埠团市委蚌青组〔2017〕1号《关于申报2016年度全市“五四红旗团(工)委”、“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学生处(团委)决定开展组织申报2016年度蚌埠市五四表彰的专项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全市优秀共青团员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成为注册志愿者和网络文明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年龄14至28周岁,团龄在1年以上,按时足额缴纳团费。
(7)获得过院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评选。
2、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4)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成为注册志愿者和网络文明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7)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
“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团委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
3、全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
(1)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学习贯彻中央4号文件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团(总)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获得过院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二、评选程序
1、申报推荐。各系(院)根据评选条件,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确定具体申报推荐名单,将申报表、事迹材料和证明材料报院团委。
2、资格复核。学生处(团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推荐对象按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申报对象工作和表现情况,提出评选结果建议名单。
二、名额分配
请各单位于2017年4月17日上午10: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院团委,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
附件1:
全市“两红两优”表彰申报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五四红旗团支部 | 优秀团员 | 优秀团干部 |
申报名额 | 申报名额 | 申报名额 | |
电子工程系 | 1 | 1 | 1 |
机电工程系 | 1 | 1 | 1 |
经济管理系 | 1 | 1 | 1 |
信息与智能工程系 | 1 | 1 | 1 |
软件学院 | 1 | 1 | 1 |
院团委及院级学生组织 | 0 | 3 | 1 |
联系人:赵敏
联系电话:0552-3172895
电子邮箱:dytw3172895@163.com
附件:1、蚌青组〔2017〕1号《关于申报2016年度全市“五四红旗团(工)委”、“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