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编辑:jwk发布日期:2013/08/28浏览量:1453

各系(院)、部、中心: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3〕32号)文件要求,2014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具体申报事宜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

2.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两类项目中均分别设产学研项目和非产学研项目。申报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中原经济区建设和促进皖北加快发展等密切相关的项目,以及在省教育厅牵头组织的2013年全省高校服务旅游产业成果推介暨校企合作研讨会上正式签约的项目,予以优先立项。

二、申报的条件和范围

1.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此类项目旨在培育提升高校教师承担国家级项目、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关键难题的能力及水平。通过协同创新,实现高校人才、学科和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的整体提高;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校创新成果迅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申报重大项目应有较高水平的前期研究基础和学科支撑,或拥有相应领域的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重大项目的立项向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创新团队倾斜。

2.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此类项目旨在进一步提升高校教师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限高等学校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重点项目的立项向高校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中青年教师和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教师倾斜。

三、申报限额

1.我院申报限额为5项。

2.为保证研究人员集中精力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对申请者个人实行限项申请。申请者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申报数量不得超过2项。目前正在承担省教育厅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含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等项目),以及省属高校承担国家级项目的主持人,本次不得主持申报新的上述项目。

四、其他事项

1.高校省级重大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20万元,省级重点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6万元。财政供给渠道不在省教育厅的省属高校申报省级重点、重大项目,必须由其主管部门提供不少于1:1的经费配套,并在送交申报材料时同时报送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承诺配套的文件。不能提供配套经费的申报,不予受理。各校在报送申报材料时须提供2013年项目的配套经费到位证明。

2.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并积极鼓励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项目负责人务必在9月5日上午10点前将申报书纸质稿(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报送教学科研处(电子稿发送至fqs008@163.com),逾期不受理。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申报的所有项目名称、项目主持人等主要信息要在本校校园网上公示一周,9月13日由学院统一向省教育厅报送申报材料。

 

 

教学科研处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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