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高等学校办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17]10号)要求,我院认真开展了对2017级高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学院教务处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从把握重点环节,制定细致的复查工作方案入手,建立了教务处、各系、辅导员的工作流程,分工明确、层层负责。要求各系(院)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成立2017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组,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新生资格复查内容涵盖2017级新生录取的电子档案、新生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复查人员实现2017级新生全覆盖。
截至目前为止,各系院均已完成复查工作,形成核查结果书面报告及各班级资格复查反馈表,经查我院2363名新生未发现异常情况。通过本次复查,保证被录取新生的正当权益,有效的维护了学籍工作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