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考和免修手续的办理流程

发布单位:教务处编辑:发布日期:2018/10/08浏览量:3912

因身体或其他原因需要办理缓考或免考,请按以下流程办理:

1.学生到所属部门教务员领取并填写“缓考申请表”或“免修申请表”,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辅导员申请表内容和佐证材料真实性并签署意见;

3.系主任核实并签署意见后由教务员统一报教务处审核(南203);

说明:

1.教务处不受理学生个人办理;

2. 课程缓考和免修办理时间为期末考试前一个月;

3.此表一式两份,系部留存一份,教务处留存一份。

  

附件1:缓考申请表.xlsx

附件2:免修申请表.xls

 

    

教务处

201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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