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和振兴计划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教务处编辑:发布日期:2019/03/19浏览量:2624

各相关部门、项目负责人: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24号),为做好学院省级质量工程和振兴计划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本年度须结项验收和阶段检查的项目,包括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特色(品牌)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规划教材、智慧课堂试点、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教学研究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大学生创客实验室建设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等项目。具体见附件1

二、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下一步建设计划。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验收材料要求

1.撰写结项报告(进展报告)。各报告的模板按照附件2进行撰写;

2.制作汇报PPT,按6分钟汇报时间准备,重点是对照任务书介绍项目建设的主要成果和特色。

四、材料提交和审查形式

1.各项目负责人将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报告)提交至所在部门,由部门初审后统一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xkyc@ahdy.edu.cn,不接受个人提交,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2. 各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报告)的命名方式:张三+项目名称+进展报告(结题报告).doc

例如:张三+高职学生学业质量评价研究与实践+进展报告.doc

3.项目建设中的其他业绩材料,如成果、汇报PPT等不需要提交至教务处,在现场答辩阶段,由项目汇报人向专家现场汇报。

4.教务处将对项目组提交的材料形式和格式进行严格审查,审查未通过者实行责任追究制,并进行通报。

五、时间安排

各项目组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准备相关材料,325日之前由所在部门审核后统一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xkyc@ahdy.edu.cn

六、有关要求

1. 各项目所属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与审核指导,充分发挥质量工程项目、振兴计划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对各类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延期的项目必须完成验收,否则将予以撤消处理,并追究项目组相关责任。正常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

2.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撰写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3.本次检查和验收的结果将作为今后省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申报评审推荐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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