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批次录取名单及报到缴费注意事项

发布单位:cjb编辑:cjb发布日期:2011/10/09浏览量:144

一、录取名单

经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审核,2011年秋季(112批次)录取26名新生进入蚌埠学习中心学习,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姓名

层次

专业

备注

1

赵严

高中起点专科

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向)

20119月取得学籍

 

2

刘雪

高中起点专科

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向)

3

张志康

高中起点专科

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方向)

4

韩明明

高中起点专科

机电一体化

5

秦园园

高中起点专科

公共事业管理

6

朱其虎

高中起点专科

公共事业管理

7

王蒙

高中起点专科

公共事业管理

8

路怡

高中起点专科

工商管理

9

杨逸文

高中起点专科

会计学

10

唐浩

专科起点本科

市场营销

11

刘国玺

专科起点本科

公共事业管理

12

高敏杰

专科起点本科

工程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方向)

13

李军

专科起点本科

工程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方向)

14

周庆

专科起点本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5

韩国恩

专科起点本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6

李炳辰

专科起点本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7

袁安迪

专业进修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科起点)

在交验专科毕业证后方能取得学籍

18

张晓庆

专业进修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科起点)

19

刘倩

专业进修

会计学(专科起点)

20

徐宇芳

专业进修

会计学(专科起点)

21

周季

专业进修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科起点)

22

丁洋洋

专业进修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科起点)

23

陆芳

专业进修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科起点)

24

任叶先

专业进修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科起点)

25

沈梅梅

专业进修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科起点)

26

张大俊

专业进修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科起点)

请持本人身份证于2011 1010 1012到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蚌埠学习中心(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成教部)领取《录取通知书》或《专业进修生通知书》。

二、报到缴费注意事项:

1、全部学费、教材费分两次交清。第一学年40学分学费2800元,加收学费100元,教材费550元;第2年再交40学分学费2800元。

2、如果学生一次性交清全部学费(80学分),享受9.5折优惠。

3、凡已经取得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专、本科毕业证书,又报读该院专科二学历、专科起点本科或本科二学历者,可优惠5个学分学费;对于同时享受5个学分学费优惠且一次交纳完全部学费享受9.5折优惠的,其计算方式为:学费总额=70/学分×75学分×0.95

4、根据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关于加收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重大网院[2009]14号)的规定,学生缴费时须在原学分收费基础上多交纳学费100元,用于毕业证书、档案、毕业设计(论文)印制、新生电子图像扫描等(不包括新华社收取的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费用及教育部课程统考费用)。

5、新生可以根据本人具体情况选用下列标准之一缴纳学费、教材费:

序号

学分数

学费额

加收学费

学费合计

  

教材费

1

40

2800

100

2900

2年再交40学分学费2800元。

550

2

80

5320

100

5420

 

550

3

75

4987.5

100

5087.5

也可第1年交3450元,第2年再交35学分学费2450元。

550

6、缴费时间: 2011101318

7、缴费方式:

通过银行(工行、建行、中行、农行、交行等)用储蓄存折或银行卡分别办理学费和教材费的汇款(用交行卡汇款比用其它银行卡汇款手续费优惠)。

1)学费汇入以下专户:

收款人全称:重庆大学          收款人账号:480101040000460

收款人汇入地:重庆市          收款人开户银行:重庆银行重大支行

收款银行行号:313653000072

请在汇款人留言处注明“学习中心名称、入学批次、姓名及用途”,如:“蚌埠112张三学费”。

2)教材费汇入以下专户:

收款人全称:重庆大学出版社书店          收款人账号:31040401040003180

收款人汇入地:重庆市               收款人开户银行:农行重庆沙坪坝重大支行

请在汇款人留言处注明“学习中心名称、入学批次、姓名及用途”,如:“蚌埠112张三教材费”。

8、办理注册手续

请务必将学费和教材费的汇款回执20111020日前送交至蚌埠学习中心,也可扫描或拍照后发至邮箱(dzxylqm@126.com)。学习中心在收到汇款回执后为已交费的新生办理学籍注册、网上选课、开通“网络课堂”和预约考试等工作。逾期未送交汇款回执者,视为自动退学。

9、待重庆大学将学费发票寄回学习中心后,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前来领取。

10、不再另行邮寄《录取通知书》或《专业进修生通知书》。外地学生可在领取教材、学费发票或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时一并领取。

 

附件:关于加收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重大网院[2009]14号)  

 

 

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蚌埠学习中心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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