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本科毕业生: 根据安徽省学位办、四川省学位办和电子科技大学有关文件规定,现就2016年上半年学士学位的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14年4月~迄今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以证书的签发日期准)。 2、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3、已参加安徽省学位办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二、申报流程 (一)提交《申请学士学位预审表》: 预审结果通过QQ回复申报者,请预审合格者在2016年4月15日前提交如下材料,逾期按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处理。 (二)提交申请材料: 1、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要求用A4纸复印)。 2、从2011年起省学位办不再向通过学位英语考试的考生发放《合格证》,2011年及以后参加考试者需提供“成绩查询结果”打印件。 3、与本科毕业证书同底版彩照二寸彩照一张。 三、成绩查询方式: (一)课程成绩查询(点击登录) 四、联系方式: 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0552-3172912,联系人:励老师 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蚌埠学习中心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