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实验室管理科科长孙多宝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案件。2006年至2015年,孙多宝利用其担任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实验室管理科科长、图书管理科科长以及负责部分教学产品采购项目招投标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安徽省教育系统内教学产品采购项目招投标中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81.5万元。孙多宝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32万元,违法所得全部追缴,同时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二、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保障处处长(副处级)吴凯民收受承建商好处费问题。2005年至2007年,吴凯民在担任学院新校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基建处副处长(正科级)以及后勤集团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期间,在负责学院基建有关项目过程中,收受相关承建商好处费3万余元。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6月7日将吴凯民涉受贿问题移交学院处理。吴凯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免去后勤保障处处长职务,降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
三、安徽大学现代实验技术中心主任谢安建接受设备供应商钱款、礼品和吃请问题。2012年前后,谢安建在担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期间,接受设备供应商的钱款、礼品和吃请,违反廉洁纪律。2014年,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未经招标,采取虚拟招标采购项目合同的方式,以45.9万元价格购买浙江某公司实验室废弃物暂存柜1台,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标法律法规,作为时任处长,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谢安建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现代实验技术中心主任职务。
四、蚌埠学院音乐与舞蹈系教师陈继银侵占学生活动经费问题。2014年9月,陈继银带队组织学生赴合肥观摩演出,通过多领学生补助、超额支付住宿费等方式侵占学生活动经费4133元。2015年3月,陈继银带队组织学生赴黄山采风,冒领学生补助费2000元。违反有关规定,在学生助学金评定工作中搞二次分配。2012级学生入学后,接受学生以获得班级干部职务为目的吃请一次。陈继银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撤销副科级待遇,调离辅导员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