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侧记
一次震撼人心的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一次深刻生动的三起腐败案件通报剖析、一堂鞭辟入里的党课教育、一场深入浅出的“防围猎”辅导报告。7月中旬,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在一天半时间内高频率地完成了“三个动作”,领导班子成员和委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厅属中专学校近200人接受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普遍反映,以“三个动作”为载体的专题警示教育,形式新颖、内容丰富、触动心灵,纷纷用“从来没有”、“震撼力强”、“冲击力大”来表达自己的切身感受。
“鉴”字贯始终——以案说纪
7月14日上午,在蜀山监狱警示教育基地,119名处以上干部,倾听两名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观看中央纪委制作的警示片《代价》,前后45分钟,满是声泪俱下的忏悔,气氛凝重,鸦雀无声。当天下午,“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暨党课报告会,以宣布1名副处级干部党纪处分决定开始,接着驻厅纪检组组长王光虎通报三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案说纪,以案明纪,警示党员干部要“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思想防线,厘清公私界线,行为不逾底线”。之后,2名干部作感受发言,敞开心扉,畅谈感想;2名干部作反思发言,检省自己,警示他人。
最后,工委书记张岳峰“以杨德林、袁文、缪富国案件为鉴,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为主题作党课报告,深刻剖析“杨、袁、缪”案件对委厅机关政治生态的严重破坏,对教育行政部门整体形象的严重伤害,强调“开展专题警示教育,说到底就是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早打常打‘预防针’”,教育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政治生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政治生态,像防治疾病一样修复政治生态”。
一天的警示教育,始终贯穿一个“鉴”字,以人为鉴,以儆效尤,肃清身边案件遗毒遗风,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时刻念好纪律“紧箍咒”,拧紧预防“螺丝钉”,绷紧廉政“一根弦”。
“戒”字辩是非——析事明理
身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揭示了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起到了“敲山震虎”的警示作用,释放了纪律的震慑力量,既让党员干部从身边人、身边事清醒认识“纪律无情、法律带电”“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帮助无偿、办事无价”“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等深刻道理,又让党员干部真正掌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是非标准,防止看警示片的人成为警示片中人。
7月18日,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樊勇以“领导干部如何防范围猎”为题作了专题辅导报告。他从近年来多起领导干部被“围猎”这一事实为切入点,分析党员干部为何会被“围猎”、何时会被“围猎”、怎样被“围猎”以及如何防范被“围猎”,以事明理,告诫广大党员干部防范被“围猎”,就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那样,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抵腐定力,用自己的慧眼和智慧,去识破那些“小聪明”,提防那些“别有用心”的人,防止他们用金钱的缰绳套住我们的脖子,防止自己成为温水中的青蛙。
这场专题辅导报告,在党员干部中产生了共鸣。处长张庚家认为,“个人的私欲,必须用党纪国法来限制、来对冲,从严从紧控制自己非分之想,否则‘欲’不设防终成‘狱’”。副处级干部桑萍感到,面对合理请托应该热情服务,但违规请托要坚决拒绝,合理办事不能有偿,别让请托成了“托”。
世上买不到后悔药,却能找到“预防针”。这次专题警示教育,以案为戒,辩明是非,析事明理,就是在给我们打“预防针”,这是参加警示教育之后,党员干部形成的普遍共识。
“训”字明方向——担责尽责
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剖析“杨、袁、缪”案件,固然内因起着决定性作用,但也有“管理不严、监督不力”等外在原因。
面对发生的腐败案件,工委领导班子深刻反思、汲取教训,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深刻剖析、痛定思痛。表示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健全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完善“抓机关、促高校、带系统”的管党治党工作机制;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整改,开展“讲看齐、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开展自查自纠,深化巩固突出问题整改成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设良好政治文化,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明党的纪律规矩,持之以恒正风反腐;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放管服”改革,把教育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控“权力寻租”。
“开展警示教育没有局外人,纪检组也要把自身摆进去,从案件中找教训,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职尽责”。驻厅纪检组表示,既然是不走的“巡视组”,就要坚持问题导向,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既然是监督“探头”,就要把“探头”擦得更亮更清、能够监控到各种情况,探照到问题,捕捉到信息。对党员干部,既充分信任,更严格监督,早打“预防针”、常敲“警示钟”;对违纪问题,做到“零容忍”,有反映必查,有线索必核,坚决消存量重点遏增量。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瞪大眼睛、拉长耳朵,盯紧人盯住事,拿起“放大镜”、架设“显微镜”,以小见大,筛选问题,紧抓不放,最大限度地教育、保护、挽救干部,最大限度防止党员干部发生违纪问题。(驻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