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黄山市委批准,黄山市纪委对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洪岩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洪岩辉在任职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未如实向组织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所送现金,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涉嫌犯罪。
洪岩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经中共黄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洪岩辉开除党籍处分;经黄山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黄山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