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97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87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91人,同比分别下降3.6%、上升8.8%、3.7%。
从查处问题类型看,涉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01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638人(含党纪政务处分662人),分别占查处问题总起数36.1%、处理总人数42.2%、党纪政务处分总人数33.2%,同比分别上升33.5%、53.8%、44.5%;其中,查处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608起,占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总起数67.5%。涉及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596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239人(含党纪政务处分1329人),分别占查处问题总起数63.9%、处理总人数57.8%、党纪政务处分总人数66.8%,同比分别下降16.7%、10.4%、9.1%;其中,查处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问题708起、违规吃喝问题469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165起,分别位居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前三位,共占此类问题总数84.1%。
从查处对象职级看,涉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14人(含党纪政务处分120人),占处理总人数5.5%,同比下降17.7%;涉及乡科级及以下3663人(含党纪政务处分1871人),占处理总人数94.5%,同比上升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