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院办有关通知精神,2012年“清明”节学院放假三天,为贯彻学院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放假期间实验(训)室、办公室等安全管理工作,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现将“清明”放假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三、放假要求
(一)认真做好节前实验(训)室、各办公室卫生清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放假前各科室要组织人员认真细致地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重点做好防火及计算机等贵重物品的安全防盗工作;各实验(训)室管理员认真自查本岗位负责的实验(训)设施和设备,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进一步增强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意识,离开前要断水、断电,关好门窗、关灯落锁,门窗要上好保险,及时切断计算机、饮水机、插座等所有电器电源和室内主控电源开关,开启报警器电源,办公室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同时对各自管理区域进行卫生清扫,保持物品整洁。具体要求如下:
1.各科室负责人在
2.计算机与信息中心、电子信息科、实训教研室负责人要在
3.各实验(训)室管理员在
4.计算机与信息中心要确保假期校园网正常运转,及时排除校园网运行中的故障,确保校园网门户网站浏览顺畅,为学院今年的招生就业工作提供保障。
5.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做好3月份已开展的各种鉴定工种的材料收集、整理与归档等工作,在假期前安排好4月份的工作计划,落实好学院有关会议精神。
(二)假期间的要求
1.部门主任、各科室负责人要保证通信畅通,随时掌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如实上报中心办公室。
2.假期间,教学楼、实训楼、信息中心封闭不开门,请中心教职工严格遵守学院有关安防规定,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进入教学楼、实训楼、信息中心的,请提前联系保卫处工作人员,并做好相关的登记等工作。
3.假期中教职工外出参观、旅游、探亲时,应当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和饮食安全,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不到未开发的旅游点探险、游览和观光,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大家度过一个平安、愉快、充实的假期。
特此通知,请中心全体职工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