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根据《实验实训中心排课调课规定》,该流程适用于新学期的实验(训)室统一排课;实验实训中心优先安排统一排课,新增实验(训)教学内容系(院)需提前申购相关软、硬件。
注:①《新学期开设实验课程教学计划统计一览表》可在实验实训中心网站中下载。
② 中心办公室地点:实训楼(第3教学楼)四层东1室,联系人:张仁霖,联系电话:3150975。
③ 实验实训中心在收齐《新学期开设实验课程教学计划统计一览表》后的10个工作日内,会将《新学期实验室分配表》发给各系(院),系(院)需在学期结束三周前将《新学期开设实验课程教学计划统计一览表》上交实验实训中心,否则影响到排课由系(院)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