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期间全院实训室、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编辑:发布日期:2016/01/15浏览量:261

 

各系(院)部、中心:

2016年寒假在即,请各系(院)部、中心在精心安排、全面落实学院工作例会精神,加强寒假期间实验(训)室、多媒体教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院)部、中心要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 重视安全教育,配合保卫处做好寒假期间实验(训)室、多媒体教室的安全防范工作,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督促检查安全包保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实验(训)室、多媒体教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做好实验(训)室、多媒体教室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工作。各系(院)部、中心要安排专人开展实设备(施)自查工作,对小型便携式贵重仪器、仪表、工具、贵重材料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做到及时入库封存,对精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应做好常规性维护、保养及防尘等工作。

四、放假封门前,请各系(院)部、中心务必对所管辖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具体区域位置如附表1),对实验(训)室、多媒体教室进行彻底清扫,保持实验(训)室、多媒体教室干净、整洁,务必做到断水、断电、关窗、锁门,并贴上封条,钥匙由专人保管,并确保室内报警器电源正常开启。

五、为防止实验(训)室、多媒体教室内仪器设备曝晒于阳光之下,建议安装有窗帘的实验(训)室在封门前将窗帘拉上;未安装窗帘的,建议将相关仪器设备存放于室内远离窗户的地方。

六、各系(院)部、中心应在118日前完成实验(训)室、多媒体教室的安全检查,119日前将安全落实情况以书面方式报送实验实训中心。

七、寒假期间信息中心、各教学楼、实训楼等区域封闭管理,人员进出请严格按照保卫处下发的《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附表1

实训室、多媒体教室检查责任单位一览表

 

 

 

教学科研处          实验实训中心

2016115

 

 

附表1

实训室、多媒体教室检查责任单位一览表

序号

责任单位

检查责任区域

要求

1

实验实训中心

信息中心北主楼、3号实训楼、1号教学楼等区域隶属于本部门的机房、实训室

1)检查走廊门窗是否关闭;

 

2)实训室、机房、多媒体教室设备电源是否断电;

 

3)报警器工作是否正常;

 

4)门、窗等是否正常关闭,是否张贴好封条;

 

5)是否按要求已经落实其它方面的安全管理责任。

2

软件学院

信息中心南主楼、北辅楼等区域隶属于本部门的机房、实训室、多媒体教室

3

信息与智能工程系

2号教学楼、5号教学楼、信息中心北主楼、北辅楼等区域隶属于本部门的机房、实训室、多媒体教室

4

电子工程系

1号教学楼、2号教学楼、3号实训楼、新建基地等区域隶属于本部门的机房、实训室、多媒体教室

5

机电工程系

1号教学楼、4号教学楼、3号实训楼、机械车间、信息中心北主楼等区域隶属于本部门的机房、实训室、多媒体教室

6

经济管理系

1号教学楼、5号教学楼、信息中心北主楼等区域隶属于本部门的机房、实训室、多媒体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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