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在公寓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大学生自我管理效果。经研究决定在学生公寓设置学生公寓助理管理员岗位,现就招聘学生公寓助理管理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2011级在籍学生(三年制高职)。
二、招聘数量:学生公寓助理管理员8名(男性5名,女性3名)。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2、身心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工作积极主动;
3、在本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者优先。
4、家庭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四、工作职责:
在学生处和系党总支领导下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1、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工作中注意和发现学生的思想动态,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
2、负责工作期间学生各种事务的管理和问题的处理;
3、负责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期间不断巡视,对违纪和其他安全隐患要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4、负责学生公寓的秩序管理包括学生遵守作息时间和学生在公共场所违纪情况的处理;
5、负责每天如实记录学生公寓的情况,并分类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工作时间和报酬:经招聘录用后,签定合同,工作期限一年(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至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不得以各种理由提前离岗。除正常上课时间以外,每周休息一天。月报酬每人300—500元。
六、招聘程序
1、报名:有应聘意向的学生必须经所在系党总支推荐,各系党总支根据应聘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应聘要求的学生出具推荐意见。本人持应聘报名表,到学生处助学办公室报名。
2、组织考查:学生处对应聘学生进行审核,确定考查人选。
3、确定并公布受聘人选,对受聘人选进行培训,进入工作岗位。
七、招聘时限
1、各系推荐时间:2013年6月20日至24日。
2、学生处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6月25日。
3、报名地点:各系(院)副主任办公室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由学生处电话通知每位应聘的学生)。
附:学生公寓助理管理员报名表(或去助学办领取纸质文档)
二O一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