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各相关部门:
为加大学院宣传,扩大我院优秀学生的影响力,经批准将全院2016年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技能大赛奖项的学生以喜报方式,寄送至母校和学生家长。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寄送地和收件人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技能大赛获奖的喜报寄送至学生母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喜报寄送至学生父母手中。
二、工作分工
1.学生处负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的信息收集和喜报封装,以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喜报内容的编写;
2.各系负责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家长和信息收集和喜报封装。
3.教科处封装技能大赛获奖学生的信息收集和喜报封装,技能大赛获奖的喜报内容的编写。
三、寄送要求
1.收信地址一律打印后贴在学院信封上,并完成封装。
2.按照分工,各系和教科处于12月19日前将封装好信件交学生处,由学生处统一邮寄。
学 生 处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