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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暨2017年安徽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时间:2017年03月20日 来源:学生处 发布: 阅读:190 设置

各系(院):

现将《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暨2017年安徽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7】96号)转发你们,请各系(院)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并根据活动申报要求,围绕8个事迹类别积极推荐,每个系推荐1名。学校将在各系(院)申报的基础上推荐2名学生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暨2017年安徽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请各系(院)根据活动要求,组织填报报名表,经系(院)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至学生处,报名表电子版、参选人事迹材料、参选人照片电子版(请务必遵照申报要求准备)发至学生处邮箱。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上午11:00,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江志玉老师,电话 0552-3177553,材料发送至441354226@qq.com。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暨2017年安徽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2).docx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函.doc


学生处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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