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教财函〔2017〕27号)要求和《安徽省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生资助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生资助规范管理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规范学生资助管理制度与政策执行,清理解决政策缩水变形、执行走样等问题,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的责任意识、规矩意识、服务意识与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学生资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规范管理所涉及的具体内容
1、规范政策执行
各系(院)重点检查执行资助政策时,有无与学院资助政策规定不一致的地方,重点清理解决附加额外受助条件、降低资助标准、改变资金用途、伤害受助学生心理等缩水变形的行为。
2、规范监管责任
各系(院)要对本部门资助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明晰管理责任;明确分管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等的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3、规范资助程序
加强资助政策和工作流程的宣传,确保符合条件学生获得申请资助的权利;加强受助学生资格审查,坚决杜绝不符合奖助资格条件的学生纳入受助范围;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明确认定标准和资助档次,重点解决轮流坐庄、平均资助等现象,确保资助对象、资助力度更加精准;合理确定公示方式与内容,既要防止暗箱操作、人情资助等现象,又要保护受助学生尊严。
4、规范信息管理
明确资助信息管理责任,重点解决各级各类资助信息填报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把关不严等问题;加强资助信息安全管理,确保专人专管、信息专用,坚决防止资助信息泄露现象发生。
5、规范机构队伍建设
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选配优秀资助人员,加强资助政策和业务学习、培训,重点解决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各系(院)开展本专科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于6月30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及时纠正。自查自纠报告包含内容如下:
1、学院执行资助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学院相关政策规定
2、学生受助资格审查、资助评审工作流程是否规范
3、教师、学生干部在资助评审过程中是否存在“雁过拔毛”的现象
4、是否存在轮流坐庄、平分资助金现象
5、2016年困难认定、奖助学金评审中是否有公示环节,对公示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处理及时、得当
6、电子和相关纸质工作档案留存是否完整
7、资助信息是否安全,是否存在信息泄漏现象
8、专职资助工作人员配备是否到位,
9、是否对班主任、辅导员进行了资助政策相关培训
学生处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