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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品学兼优毕业生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时间:2018年01月23日 来源:学生处 发布: 阅读:744 设置

各系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和《关于评选上报2018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的通知》(皖教学函20181)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8届高职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在校期间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和获得奖学金次数多的学生,优先评选。

三、指标分配

各系(院)按毕业生人数的2%指标比例进行评选推荐,在评选中不得突破比例。

机电工程系:12人;

电子工程系:11人;

经济管理系:16人;

软件学院:11人;

信息与智能工程系:8人。

四、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采用各系推荐申报、学院评审的方式进行,并将最终确定的候选人予以推荐上报。学院组织对各系上报推荐人选进行集中评审。

五、评选要求

各系(院)要高度重视,坚持条件,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严禁搞不正之风。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材料报送

1.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认真组织评选,广泛征求意见,将推荐材料报送所在系2月26日前,系)完成审核,经本部门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在本系(院)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2.3月3日前,系将《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品学兼优毕业生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纸质和电子版)(附件2)、《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附件3(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学生处。

3.3月5日前,学生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将候选名单报送学院领导研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3月15日前,学院将推荐人选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5.工作联系:0552-3177553  邮箱:1102042577@qq.com

  附件下载.doc 

                                                          学生处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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