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院):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学院开展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原则上应为在编在岗的高校专职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报名条件
1. 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积极弘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能力突出,具备较强的理论宣讲能力,在学习宣传贯彻过程中实际效果突出,能够有效发挥引领作用。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2. 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3. 专业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的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做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专业培训。
4. 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有较大影响力;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
5. 近三年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参与推选时在辅导员岗位上。
三、推选程序
各系(院)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于3月22日(星期四)前将本系(院)推荐人员的《报名表》电子版发至学生处周伟利老师处,邮箱:1141491884@qq.com。学院将根据推荐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择优推荐1名辅导员。
四、申报要求
1. 本次推选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材料请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2. 推荐人选须提交个人事迹材料及所带学生联系方式。事迹材料字数不低于3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数码照片需提供电子版的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每张照片大小要求在1M以上,格式为JPG。
3. 事迹材料、所带学生联系方式和报名表请提供word文档电子版,不要在文档中插入图片。报名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贴照片,报名表格式请勿改动。
电话:0552—3172908
附件:1.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
2.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汇总表
附件1: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推选报名表.docx附件2: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推选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