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百佳学生资助工作单位、百名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皖教秘〔2018〕233号)精神,为做好学院“百名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本单位本部门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2、认真钻研学生资助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有创新;
3、从事学生资助工作3年以上;
二、申报限额
各系(院)可推荐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1人,学院差额遴选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申报材料
1、被推荐候选人填写《安徽省百名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申报表》(见附件1)
2、被推荐候选人提交一份20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行文,要求事迹真实,突出本人的工作实绩,反映本人的优秀情况,充分体现忠诚、担当、奉献、敬业、务实、创新的精神。
四、报送时间
请于4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联系人:刘继峰联系电话:0552-3177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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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