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8〕494号)精神,2018年秋季学期,学院需于9月15日前按国家助学金最高档标准,给予高职建档立卡学生每人2000元资助,给予中职建档立卡学生一二年级学生每人1000元资助。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建档立卡老生(在校生)名单复核
1、确保在籍在校、学业正常的2018年秋季建档立卡学生能全部获得资助;学籍异动(异常)的不在校建档立卡学生不予资助。
2、各系(院)建立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台账,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名单核查工作。注意做好学生尊严和隐私保护,勿擅自以任何形式将资助信息传播至任何不相关对象。
3、各系(院)筛选打印本部门建档立卡学生名单(见附件1),安排相关班级逐人核对,准确标明“是否在籍在校”,辅导员签字确认。重点做好学籍异动名单、银行卡号核实等复核工作,详情参考附件1中的提示。
4、9月6日(周四)下班前,各系(院)将签字盖章完备的纸质核查表交学生资助中心存档一份,学生处会同财务处据此做好资助资金发放工作。
5、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不断完善,比对出的建档立卡学生名单已经比较精准。如果在核实名单之外,有学生自述自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身份,请各系(院)统一报学生信息(身份证号和姓名)交学生资助中心进行“系统”比对。
6、各系(院)在受理学生复学、转专业等业务过程中,应注意了解学生是否属于建档立卡学生,以确保资助无遗漏和工作台账完备。
二、建档立卡2018级新生名单复核
建档立卡2018级新生名单复核工作的具体安排,将于9月8日新生入学报到前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从脱贫攻坚的政治高度重视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各系(院)领导要明确工作责任、专人负责、层层抓落实,各班要深入排查、掌握情况,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2、严格执行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学段全覆盖、标准最高档、对象无遗漏、项目可叠加、结果有全告知的政策要求。各系(院)、班级要对建档立卡学生建档管理,对建档立卡资助对象了然于胸、各项受助情况记录在案。
3、请各系(院)下载皖教秘〔2018〕494号文件,组织学习、知晓政策和工作要求。为确保资助资金及时按要求发放到位,各系(院)务必克服困难,明确节点、扎实推进。
四、特别提醒
1、提前发放的建档立卡学生资助资金,就是2018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受助的高职和中职建档立卡学生,后续分别要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助学金申请中完成相关申请手续。
2、中职建档立卡学生同时享受中职国家免学费资助,后续在申报免学费时,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3、名单核实中,请同步落实受助学生的受助政策和资金发放告知工作,确保政策传达到位无盲区。
特此通知
附件1:单独交送各系(院)
学生处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