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根据学院安排,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7日,10月8日正式上课。为了确保国庆节放假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与和谐,根据《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做好 2018 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安办〔2018〕64 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实安全责任。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系(院)领导亲自抓,班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安全舆情研判,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守校规校纪,防止被骗、被盗、车祸、火灾、溺水等事故发生,安全教育要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学生假期回家(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各系(院)要做好学生离校、返校的登记造册工作,对未能及时返校的学生要及时联系,查明原因,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对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或请假不按时返校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放假前,各系(院)要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开展宿舍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切实落实各项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五、加强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教育留校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和异性。学生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和火灾的发生。各系院、班级要掌握留校学生的晚检工作。
六、认真落实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国庆放假期间,全体学生工作人员要保持通信联络渠道畅通,辅导员必须掌握学生家长的电话联系方式,确保家、校信息渠道畅通及突发事件应急之需。
七、做好离校返校学生情况统计工作。离校统计9月30日下午下班前5点、返校统计10月7日下午7:00前报学生处徐俊老师。
学生处保卫处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