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8]663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系(院)初评推荐并公示,学院评审委员会10月15日评审,决定推荐信息与智能工程系等204位同学(名单附后)申报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为充分发挥全校师生的民主监督作用,增强评选工作透明度,现将上述推荐获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16日—10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学生处反馈。
联系电话:0552-31729083177553
联系部门:学生处(办公地址:信息楼南206室)
学生处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