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2018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于11月29日才完成审核审批手续交财务处组织发放。请相关学生在5个工作日内注意查收到账情况,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本次发放金额为2018年秋季学期(5个月)中的3个月标准(9月-11月),余下2个月将于12月20日前发放。发放至学生建设银行卡。
说明:本次发放不含建档立卡学生(建档立卡学生国家助学金已于9月14日提前发放)。
二、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本次发放为秋季学期全额标准1000元,通过中职资助专用银行卡发放。
三、资助资金发放后,请系(院)、班级配合做好如下工作:
(一)对受助学生合理使用资助资金的教育、引导。若发现有请客吃饭,购买奢侈品等挥霍浪费行为的,及时做取消资助处理并协助学院收回资助资金。
(二)对受助学生学籍学业的掌握。如受助学生在获得资助资金后,有退学、长期不在校等学籍异动情况的,请及时告知学生处,协助收回资金。
(三)对受助学生进行防诈骗及资金安全警示教育。所有资助资金均通过银行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卡中,绝不会要求学生对自己的银行卡进行任何操作,请受助学生提高警惕,严防诈骗。
(四)对于因银行卡丢失、换卡等原因发放失败的学生,学生处将汇总名单后交各系(院)配合重新采集发放信息,交财务处重新安排发放。
(五)组织中职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签名等工作(另行通知安排)
学生资助中心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