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清明节我院放假时间为4月5日-4月7日。为保证清明节假期我院学生工作的安全与稳定,加强假期学生教育和管理,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全稳定教育。放假前各班级应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班会、开展一次宿舍安全检查,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开展防盗、防骗、防火及交通安全等教育,安全教育要做到全面覆盖。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各系(院)要做好学生离校、返校的登记,掌握学生出行情况。
三、做好留校学生管理。留校学生要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作息;系部留校值班学生干部要认真负责,做好晚检工作。
四、辅导员与班级留校学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有情况及时报告系(院)领导和学院值班干部(联系电话:0552--3170826)。
五、未经批准,不得以学院或以任何组织来组织学生外出开展集体活动;坚持“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批准部门应派出带队领导或老师,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做好应急预案。
六、做好离校返校学生情况统计工作。各系(院)于4月4日下午5:00前将“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离校、留校情况统计数据报学生处。4月7日晚上各系(院)正常晚检,对不能正常返校学生逐一了解情况。
学生处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