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08浏览次数:1587

     

班级

春季是流脑、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皖教秘〔2013〕114号),为进一步做好我院传染病防控工作,针对近期传染病的活跃形势,防止传染病在校园内暴发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宣传教育,提高传染病基本知识的认知能力

要通过主题班会课等形式开展教育工作,使呼吸道传染病的核心知识普及到每位师生。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保证充足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校医院要利用宣传栏、网络、展板、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开展防控知识的教育与宣传。

二、加强日常卫生管理,阻断传染病传播途径

相关部门要做好学生公寓、教室、图书馆、机房、实验室等人员聚集性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卫生清洁。特别是对教室、学生公寓等场所,在做好卫生清洁的同时,要经常开窗通气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尽可能减少各类传染病传播途径。

三、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工作

要密切关注因病缺课学生的健康状况,了解病情,严格执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各班级要检查督促有类似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及时就医,对疑似病人要及时跟踪就诊信息,以加强病例早期发现和处置工作。尤其对于清明小长假后返校学生的接触史,旅游史做好登记调查备案工作。

四、做好日常门诊的病情分析工作

校医院在日常门诊中,要注重筛查可能存在的传染病疑似病例,建立门诊日志,以期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处置。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建议外出就诊,并联系学生所在系,做好追踪工作。

五、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疫情监测报告

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学院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为校医院院长,各系院疫情报告人为党总支书记,其它部门疫情报告人为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要实事求是上报,不得虚报、瞒报。一旦发生聚集性疫情,相关部门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

校内一旦发生传染病疑似病例,因即时启动学院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传染病防控是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的一件大事,各部门要切实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努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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