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进一步推动学生资助工作,完善工作体系,发挥育人功效,助力精准资助,提升工作水平。从2018年起,学院决定在全院各班级配备1名学生资助委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班级资助委员的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国家和学院相关资助政策,协助辅导员进行资助政策的宣讲和宣传,协助开展学生诚信教育活动,传播资助育人理念;负责收集、反映班级同学对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组织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手续,统计本班贷款学生的基本信息,了解贷款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还款等情况;协助辅导员做好贷后管理以及毕业确认等工作。
3、了解本班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在校学习、生活及表现情况;协助辅导员做好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以及各项学生资助项目的组织实施。
4、班级资助委员是辅导员开展班级学生资助工作的助手,在系(院)和辅导员指导和要求下开展工作,工作中应遵循保密原则,注意维护同学的权益,不得随意泄露同学的隐私。
二、班级资助委员选拔条件
1、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有保密意识。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组织协调能力。
三、班级资助委员的管理
1、班级资助委员为班委成员,各系(院)按自然班配备资助委员(可由其他班委兼任),定期组织班级资助委员开展与资助工作相关的知识培训、专题学习和交流活动,以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使他们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2、班级资助委员纳入班级干部统一考核和管理,对工作表现突出的班级资助委员,各系(院)按学院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相关办法进行表彰奖励。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各系(院)认真好资助委员配备工作,切实选拔把能做事、肯做事、愿意为同学们服务的学生担任资助委员。
2、请各系4月27日前将班级资助委员的汇总名单(附件1)报学生资助中心备案,同时发送电子版至570916468@qq.com。
学生处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