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开展2018年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的通知》(皖教秘〔2018〕292号)要求,学院决定于5月份继续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以下简称“主题月”活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5月14日—6月7日
二、活动内容
活动层面 | 活动项目板块 | 负责部门 |
院级 | 金融和征信知识讲座 | 财务处学生处(团委) 各系(院) |
“诚信立身 心怀感恩”征文、演讲比赛 | 学生处(团委) 各系(院) | |
“励志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 ||
资助委员培训会 | ||
系部 | 诚信签名、宣誓、签订诚信承诺书活动 | 各系(院) |
诚信知识竞赛 | ||
诚信教育主题班会 |
三、活动安排
1、院级举办的金融和征信知识讲座和资助委员院级培训会,由财务处、学生处举办,各系(院)配合开展。具体场次和时间安排,待协调后另行通知。
2、院级举办的征文、演讲比赛,“励志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由学生处(团委)举办,各系(院)负责初审、评选、上报。各系(院)需按通知要求,做好前期初选和预赛工作,院级比赛实施细则及活动组织、材料报送等要求,专项通知见附件2、附件3和附件4。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主题月活动,要结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等工作,重点向贷款学生宣讲征信及诚信知识,讲解还款流程,让每位受助学生和贷款学生牢固树立诚信意识。
2、要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等工作,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精心制订活动方案,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认真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3、要留存活动痕迹和材料,加强活动开展和优秀典型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活动开展有广度、有深度、有影响力,努力提升活动效果。
4、各系(院)需要将中职班级(五年一贯制教育的前三年)纳入活动安排中,切实抓好中职班级学生的资助政策和诚信教育宣传工作。
五、材料报送
1、各系(院)要认真总结“主题月”整体活动开展的情况与经验,展示诚信活动的特色做法,6月8日前报送如下材料:
(1)1000字以内的活动总结材料。包括:活动的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及活动成效。
《2018年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
(3)主题月活动期间的电子版图片材料(含通讯报道截图、活动图片资料等)
上述材料,高职和中职班级的活动总结和报表需分别撰写和统计,电子版发至570916468@qq.com。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