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级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1-16浏览次数:2388

各系(院):

为及时做好2018级同学团组织关系接转工作以及共青团基本信息年度更新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级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2018级新生团组织关系在各系(院)团总支的指导下完成。具体程序如下:

1.班级团组织关系收集和信息录入

    10月22日前新生班级团支部书记统一将所在班级的团员档案和团员证收齐、整理、核对,并完成本班级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采集表见附件EXCEL表格)。

2.系(院)收缴团费和团员证注册

团费收缴

根据中青发(2016)13号《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皖青(2018)6号《共青团安徽省委贯彻<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施细则》学生团员每月缴纳团费0.2元;缴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团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团员自愿多交团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团费,全部上缴团中央;团员应当增强团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团费。根据文件规定基层团委留存团费的比例不得少于团员实交团费总数的60%,因此2018年各系(院)团总支上缴团委80%(其中包括上缴团市委20%)。各级团组织缴纳团费,应当通过银行汇入团委团费账户,不要直接缴纳现金,团费专户目前在开通中,账户开通完成后再另行通知缴费时间和账号。

根据上级团组织规定,各级团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系(院)团总支应就2017-2018学年度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团委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学年团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团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各团总支做好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自查,并于10月26日下班前报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

团员证注册

各系(院)团总支统一安排同学在指定时间指派专人到团委办公室进行统一注册(未缴纳团费的团员不予注册)。团委办公室在信息中心南206南。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0月22日 (周一)16:00-18:00

电子工程系

10月23日 (周二)16:00-18:00

机电工程系

10月24日 (周三)16:00-18:00

信息与智能工程系

10月25日 (周四)16:00-18:00

软件学院

10月26日 (周五)16:00-18:00

经济管理系

3.团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注意事项

团员档案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各支部应该建立台账,详细登记每一位团员的具体信息,团员上报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由团员本人核对清楚后在台账记录上签字。(具体信息核对表见附件4)

团员转接团组织关系时必须提交团员证和团组织关系(团组织关系丢失者必须由入学前所在单位开具团组织遗失证明);

有组织关系但团员证不慎遗失的同学,由各班团支部书记统一登记,在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时协助办理补证手续。第一次补办团员证不收费用,如果填写错误再次补办则需缴纳工本费2元。

二、2018年度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系统数据报送工作

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是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基本信息采集数据将作为有关奖项名额分配的基本依据。在开展年度各级团组织“两红两优”评选申报和共青团推优时,团委将严格按照团中央“团统不合格,团建不评优”的工作原则,所有申报集体、个人不在基本信息数据库中的一概不予认定。

根据上级团组织的相关要求,请各团总支、各团支部重点做好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1.认真做好各级各类专兼职团干部信息录入工作,要确保数据全面准确,尤其是团总支书记、委员和教工团支部成员都要纳入2018年度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范围。

2.重点做好2018年7月毕业离校的团员信息的整体移除和9月新入校团员信息的整体录入工作。

3.进一步完善各级团组织信息的采集工作。团总支书记必须掌握系统的使用方法,团总支本级数据系统必须保存完整,并做好备份。基层团支部也要保存好相关信息

4.各团总支书记亲自将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系统数据报送团委公共邮箱,邮箱地址为dytw3172895@163.com;报送截止10月26日。

三、工作要求

团组织关系转接是共青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每位共青团员的切身利益,望各系团总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监督和管理,力求做到“三无”即“无一差错,无一遗漏,无一丢失”,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团委将在10月底对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附件所列内容电子档请按规定发送至团委公共邮箱,纸质文档请盖章后上交团委。

附件:

1.2018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

2.团员证补办登记表

3.补办团员证编号说明

4.团支部信息台账

  

                                                                                                二○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关于做好2018级新生团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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