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9〕126号)和《关于做好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建档立卡学生管理功能升级及应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42号)精神,现将2019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建档立卡学生学籍学业复核
根据“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建档立卡学生管理模块”截至4月30日的最新推送名单,学生处已比对出2019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待资助学生名单(单独下发至各系)。请各系(院)对待资助建档立卡学生的学籍学业(在籍在校情况)进行复核,核查结果纸质版于5月9日下班前交学生资助中心。
二、资助资金发放
待名单复核完成,学生处将2019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情况报学院研究后,落实资助资金发放工作(另行通知)。
1、对于已经纳入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建档立卡学生,春季学期2000元国家助学金一次性发放。
2、对系统增补的建档立卡学生(含2018年11月增补),学院按春季学期2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一次性补发(足)资助资金。
三、相关要求
1、各系(院)落实专人负责,对建档立卡学生建档管理,按时交材料。并落实好建档立卡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2、各系(院)同步开展系统推送名单之外的建档立卡学生排查工作,以确保建档立卡学生不漏助。
学生处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