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风雨操场的管理,充分发挥风雨操场的功能,很好地为学院体育教学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体育俱乐部管理中心是学院风雨操场的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日常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风雨操场管理人员要认真落实安全防火、环境卫生、岗位职责、设备器材等一系列关于风雨操场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加强对风雨操场的监督和检查,保证风雨操场的安全,保持良好的教学环境,大力提倡节水、节电及节约各类消耗品,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为全院师生提供安全服务。
第四条 风雨操场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后及时关灯、拉闸,关窗、闭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每周全面检查一遍各场地设施,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场地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改进措施。
第五条 风雨操场的使用以体育教学优先的原则进行科学合理安排。根据每学期体育课程表和体育活动计划,合理安排场地,按时开闭风雨操场。
第六条 管理人员发现场内存在漏水、漏电、设备损坏、能源浪费等安全隐患象时,有责任迅速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同时立即报学院行政管理处进行维修。
第七条 学院其他单位举办的群体活动需使用风雨操场时,须提前三天填写《风雨操场使用单》。在不影响体育教学,对塑胶场地无破坏因素为原则的情况下,由基础部统一协调安排。
第八条 使用风雨操场进行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自觉遵守风雨操场的有关制度和规定,维护场内设施的完好,损坏公物一律照价赔偿。对于故意违反管理规定者,风雨操场管理人员有权进行批评和处理。
第九条 风雨操场场内一切设施,由体育教研室进行指导布置,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第十条 除体育课由体育教师统一带入外,进入风雨操场时须按规定出示证件。进入中心赛场内,必须穿平底胶质的运动鞋,严禁穿皮质硬底、高跟、塑料鞋、拖鞋。如遇雨雪天,鞋底泥水必须经门口擦垫擦干净,雨具放置在外走廊,方能进场。
第十一条 进入风雨操场的各类人员不得大声喧哗、打闹,禁止吃零食、随地吐痰、吐口香糖,禁止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在地面、墙面、桌椅上随意刻画、涂写。活动结束,必须听从管理人员指挥,及时退场。
第十二条 风雨操场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使用与教学无关的电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和动物出入风雨操场。风雨操场管理人员和体育教师要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第十三条 进风雨操场人员的物品请各自妥善保管,管理人员无义务看管,若有丢失,责任自负。
第三章 对外开放
第十四条 在条件许可,保障正常体育教学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对外开放管理模式,既为大学生提供一个开展校园阳光体育运动的场所,同时服务区域,推动全民健身运动。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学院定期进行风雨操场的管理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风雨操场管理工作有序、安全。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体育俱乐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